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全面彰显教职工坚守岗位、教书育人、潜心钻研的良好风貌,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担当,推动学校教育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范围为:教师、科研岗位人员。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范围为:“双肩挑”岗位、辅导员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
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范围为:
教学(科研)先进集体:各学院(校区、研究院)下属二级机构;管理(服务)先进集体: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后勤下属二级机构。
二、评选推荐指标数
优秀教师推荐指标38个,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37个,先进集体推荐指标27个,具体推荐指标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在校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3.在教学改革、课程和专业建设、指导学生、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
4.2024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在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3.2024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
(三)先进集体
1.教学(科研)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
(2)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重视团队建设。
(3)注重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4)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凝聚力强,风气正,无教学事故和违纪问题。
(5)注重教学的研究和改革,教学质量高,在各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管理(服务)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
(2)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取得显著成绩。
(3)注重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升,部门风气正,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问题。
(4)依法治校,管理规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服务态度好,受到学校师生的广泛认可。
四、评选表彰名额
优秀教师38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先进集体15个。在先进集体中,教学(科研)先进集体9个,管理(服务)先进集体6个。
五、推荐和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照评选条件做好民主推荐工作,确定拟推荐对象候选人。
2.拟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的个人和单位,需分别填写相应申报表和简表(见附件1-8)。
3.拟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的师德、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内容由拟推荐人所在二级党组织填写,考核标准参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中附件《江苏科技大学师德、思想政治考核标准参照表》中的内容。
4.各学院(校区、研究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部门推荐指标数,确定本部门拟推荐对象,并由党、政负责人分别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机关各单位由机关党委签署意见;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由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
5.学校成立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审核申报材料。
6.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六、其它
1.计算在我校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2.各部门须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再上报。无符合条件人员可暂不推荐。凡推荐申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行递补申报。
3.请于6月26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附件1-8)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长山校区319室),申报简表(附件5-8)电子版本发送至rsk@just.edu.cn,联系电话:84401036。
附件:附件.zip
1.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
2.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江苏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4.江苏科技大学管理(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5.优秀教师申报简表
6.优秀教育工作者简表
7.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简表
8.管理(服务)先进集体申报简表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