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处长工作职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才办、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科,负责制度建设、高层次人才的规划和引进、各类人员招聘(聘用)、待聘人员的日常管理、部门经费预算。
人事处副处长工作职责(尚静):分管人事科和劳资科,负责全校人员编制规划与岗位设置管理、各类用工管理、人员调配、各类考核、评奖评优、在职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退休金)、福利及各类人员社会保障管理。
人事处副处长工作职责(徐文睿):分管师资科和档案室,负责各类队伍建设规划、在职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省级人才项目和公派出国留学的申报与管理。
人事科工作职责:
1.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2.机构编制核定与管理;
3.校内招聘和内部调动;
4.年度考核;
5.“评优评先”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和表彰;
6.人事代理录用、“五险一金”基数申报和费用缴纳;
7.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8.辞职、调离、请假手续办理;
9.年度退休人员测算、退休手续办理和延聘审批;
10.新进教职工转正定级;
11.“因私出国”管理;
12.开具工龄、在职和离职等相关证明;
13.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人才科工作职责:
1.招聘宣传;
2.博士签约和教师补充;
3.国家级人才工程申报(含省“百人计划”申报);
4.新教师编制报批;
5.新入职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核发;
6.新入职博士购房补贴核发;
7.新入职教师过渡房安置;
8.新进高层次人才管理与服务;
9.部门OA和办公室工作。
师资科工作职责:
1.职称评审(初级职称认定、中级职称评审、高级职称评审);
2.省级人才培养工程(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双创人才、有突贡中青年专家);
3.“深蓝人才-青年学者”校级人才申报、培养和考核;
4.出国(境)进修:(自费、校公派、教育厅中青年、省政府公派、国家公派等);
5.学历、学位进修;
6.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
7.新教工岗前培训报名及考试组织;
8.PETS5培训/英语强化培训;
9.军工质量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外审工作;
10.保密年审工作;
11.在职培养博士科研启动费下拨、结题;
12.人事处网站管理/教职工业务档案管理;
13.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与管理。
劳资科工作职责:
1.各类人员工资管理;
2.绩效工资管理;
3.人事工资信息库维护管理;
4.各类社会保险缴纳;
5.工人考工定级;
6.劳动用工年检;
7.省级部门预算中人员经费上报及各类统计报表;
8.困难补助及探亲路费等审核;
9.出具各类工资证明、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人事档案室工作职责:
1.日常查档、借档及咨询;
2.人事档案及材料的接收、整理;
3.档案转递工作;
4.指导填写《干部履历表》;
5.制作、发放工作证和校徽;
6.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
7.保护档案的安全。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教师思政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2.会同有关部门,把握教师思想动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组织、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指导学院二级党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教育以及有关奖励及荣誉称号评选等活动。
4.负责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准入制度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做好引进人才包括海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进行政治道德素质把关。
5.建立师德建设和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奖惩机制,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人员调配等工作中强化师德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师德评价结果的使用。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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