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239)文件精神,经部门推荐、学校评审,决定推荐陆海燕同志(人文社科学院)、陈悦同志(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作为镇江市“十佳教师”候选人。

公示时间为2023712日至718日。

若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11-84401036

 

人 事 处  

202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