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规定,经过笔试和资格复审环节,现确定共有115名考生(见附件)进入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部分岗位),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不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且岗位编号为1-4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5月8日上午9:00在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2号)图书馆配楼4楼梦溪校区计算中心4号机房,参加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且岗位编号为5-11,13-16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5月8日上午10:30在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2号)图书馆配楼4楼梦溪校区计算中心4号机房,参加心理测试。
二、面试
面试拟定于2021年5月9日进行,详细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三、专业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且岗位编号为8号、13号、14号和15号岗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进校门应主动出示“苏康码”、检测体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登记工作,方可进校,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一律不予进校。
2.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对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11-84400966,84401036
附件:进入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江苏科技大学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