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2020年度工作成效和业绩表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强化岗位意识,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江苏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江苏科技大学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科技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定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8日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公派出国、公派自费出国、人事代理人员、国内脱产学习人员和内退后进入临时用工机制人员。
处级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核。
本年度内工作部门变动的人员,由现工作部门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调动前的有关情况,可向原工作部门了解。
以下几类人员不参加考核:
1.本年度病假(产假及工伤除外)或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2.因私出国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3.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
4.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员;
5.触犯刑律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在缓刑期内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包括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一)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服务社会”等方面。具体内容与标准详见《江苏科技大学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江科大委〔2018〕129号)。
(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师德、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作为对“德”的评价。各类人员根据岗位性质不同,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1.教学科研人员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岗位目标任务及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育效果,发表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及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
2.党政管理人员侧重考核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管理育人、管理创新、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情况等。
3.教学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完成教学实验和教学辅助工作、实验室建设、设备仪器维护、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专业技术、爱岗敬业、工作创新、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专业技术水平等。
4.工勤人员侧重考核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
三、考核等级
(一)师德、思想政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5%。结合学校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内容与标准,师德表现特别突出,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具有较好影响的,可评定为“优秀”。凡涉及“师德负面清单”中行为之一的,师德、思想政治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具体行为详见《江苏科技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江科大委〔2019〕95号)中师德失范行为。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参加定级考核总人数的2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各学院确定优秀等级时应向一线教师岗位倾斜,管理岗位优秀人员比例不能超过本学院管理岗位参加定级考核总人数的25%。本次定级考核对象不包含处级领导干部和考核不定级人员,具体参加考核人员和优秀指标数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联系人事处人事科确认相关数据。新进人员截止到2020年12月,仍未转正定级的,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四、考核程序
1.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成立部门师德、思想政治考核组和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
2.各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考核文件精神。
3.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其中“德”的部分请对照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内容与标准进行总结,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4.部门师德、思想政治考核组和年度考核工作小组通过各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基本情况,在结合个人、学生、同事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明确考核意见与等级。师德、思想政治考核优秀者,年度考核可优先推荐为优秀;师德、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考核结果须在部门公开场合公示7天。
5.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6.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考核文件精神,审定各部门考核结果。学校将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1.考核材料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为符合归档要求,各部门应严格要求本部门教职工按照表格版式和打印要求填写和打印,表格填写过程中不得改动版面整体布局,并按照纸张要求双面打印,若有不符合要求者,请及时退回修改。
2.各部门将考核结果经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月18日前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其中,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师德、思想政治考核结果汇总后,各学院(所、校区)及海洋装备研究院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其他部门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4401036(人事处)、84401866(教工部)、84401043(宣传部)。
3.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或学校主页“公示公告”栏下载,各部门根据要求分别组织考核工作。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