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现就我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学校推荐指标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
2.学院(所、校区)推荐指标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
二、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周期三年。
资助经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教育厅资助50%,学校统筹50%。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有专项的请标注)。
三、选拔条件(见附件)
1.《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
注意:管理办法中的限报条件。
2.《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所、校区)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各学院(所、校区)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所、校区)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所、校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按相应类别分别下载并填写表格,并制作附件材料:
1.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4,各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推荐表中相关业绩成果请到相关职能部门加盖校验章。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先不装订成册,需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可用燕尾夹固定)。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先不装订成册,需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可用燕尾夹固定)。
请各学院(所、校区)于1月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4401035 邮箱:cjf2018@just.edu.cn
附件:申报材料见附件
人事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