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会议通知精神,现申报2019年度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基数,结合养老保险基数执行口径,按2018年12月份工资标准计算。 对以上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反映至人事处(电话:84448483),逾期视作无异议。
人事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