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不含专职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双肩挑人员),可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
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专职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双肩挑人员)、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可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范围为:各院(所)、张家港校区所属系、教研室、研究室或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后勤集团所属中心、公司及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所属分厂、公司、办公室等。
二、评选推荐指标数
优秀教师推荐指标31个,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37人,先进集体推荐指标27个,具体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专业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公共课、实验教学等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效果好。
4.因材施教,方法灵活;教学环节规范,配备高质量的教案、备课讲义及相关的教学辅助材料;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能反映课程特色的多媒体课件。
5.讲授课程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热心为学生答疑解惑,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精心指导学生开展本科毕业设计或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
7.教研、科研业绩突出,学术造诣高。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从事高校教育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勇于承担责任,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诚实清廉、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热情周到。
3.积极开展工作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教学(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重视各类团队建设;注重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经常组织学习活动和教研活动;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凝聚力强,风气正,教职工能够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乱纪现象,近三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教学任务饱满,注重教学的研究和改革并取得成绩,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管理(服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
(2)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学校管理、生产经营及后勤生活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注重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升,部门风气正,人员团结、勤政廉政,能够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乱纪现象。
(4)依法治校,部门管理规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受到学校师生的广泛认可。
四、评选表彰名额
优秀教师不超过3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20名,先进集体不超过10个。在先进集体中,各院(所)、校区教学(科研)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其他部门(含各学院、所、校区办公室)管理(服务)先进集体不超过4个。
五、推荐和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下属机构对照评选条件做好基层部门民主推荐工作,初步确定拟推荐对象候选人。
2.拟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的个人和单位,需分别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3、4、5),同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3.拟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的师德、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内容由拟推荐人所在二级党组织填写,考核标准参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中附件《江苏科技大学师德、思想政治考核标准参照表》内容。
4.学院(所)党政联席会根据部门推荐指标数,结合候选对象的工作业绩情况和师德、思想政治表现,确定本部门拟推荐对象,并由党政负责人分别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机关、教辅部门由机关党委签署意见;国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海洋装备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后勤集团和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由负责人签署意见。
5.学校成立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审核申报材料。
6.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差额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六、其它
各部门请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推荐工作,并请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84401036。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