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技能型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四)

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能型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训练中心金工实训工作人员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征信和行业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机械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对象不限。

三、岗位职责

1.完成工程训练中心安排的金工实训指导任务(车工、钳工、数控和特种加工等,目前主要以车工指导为主),工作地点在江苏科技大学镇江校区。

2.参与编写实训指导文案、教学计划等。

3.负责实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仪器和系统正常运行。

4.参与工程实训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和学生工程训练有关竞赛指导工作。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11209:00 -121017:00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江苏科技大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pdf彩色清晰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kdgxzx@163.com。邮件和文件夹均以“劳务派遣招聘(工程训练中心)+姓名”方式命名。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考试及体检

(一)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

2.综合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二)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学校负责。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科技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1-84404880(工程训练中心),0511-84401036(人事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附件:江苏科技大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苏科技大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江苏科技大学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