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苏科技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全面彰显教职工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笃学钻研的良好风貌,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助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范围为:教师、科研岗位人员。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范围为:“双肩挑”岗位、辅导员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

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范围为:

教学(科研)先进集体:各学院(校区、研究院)下属二级机构;管理(服务)先进集体:机关党委各部门、离退休管理机构、各教辅机构、后勤/资产下属二级机构。

二、评选推荐指标数

优秀教师推荐指标39个,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37个,先进集体推荐指标27个,具体推荐指标由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在校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3.在教学改革、课程和专业建设、指导学生、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

4.2025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在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3.2025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

(三)先进集体

1.教学(科研)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

(2)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重视团队建设。

(3)注重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4)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凝聚力强,风气正,无教学事故和违纪问题。

(5)注重教学的研究和改革,教学质量高,在各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管理(服务)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

(2)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取得显著成绩。

(3)注重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升,部门风气正,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问题。

(4)依法治校,管理规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服务态度好,受到学校师生的广泛认可。

四、评选表彰名额

优秀教师39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先进集体15个。在先进集体中,教学(科研)先进集体9个,管理(服务)先进集体6个。

五、推荐和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照评选条件做好民主推荐工作,确定拟推荐对象候选人。

2.拟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的个人和单位,需分别填写相应申报表和简表(见附件1-8)。

3.拟推荐对象填报的工作业绩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所在党组织负责审核并予以确认。

4.拟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的师德、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内容由拟推荐人所在二级党组织填写,考核标准参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中附件《江苏科技大学师德、思想政治考核标准参照表》中的内容。

5.各学院(校区、研究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部门推荐指标数,确定本部门拟推荐对象,并由党、政负责人分别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机关各单位(含莫尔多瓦学院)由机关党委签署意见;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资产公司等部门由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

6.学校成立评优评先工作小组,汇总申报材料。

7.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六、其它

1.计算在我校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2.各部门须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再上报。无符合条件人员可暂不推荐。凡推荐申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行递补申报。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原则上不与校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同时申报。

4.各学院申报先进集体材料中须额外附上该集体内所有人员名单。

5.请于7月6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附件1-8)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长山校区319室),申报简表(附件5-8)电子版本发送至rsk@just.edu.cn,联系电话:84401036。


附件:附件.zip

1.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

2.江苏科技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江苏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4.江苏科技大学管理(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5.优秀教师申报简表

6.优秀教育工作者简表

7.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简表

8.管理(服务)先进集体申报简表

(附件请从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


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6年6月30日